从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其中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将从“倡导”变为“强制”。
“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三种情形属违法
新修订的条例中,将原先“鼓励佩戴头盔”的相关表述,调整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法律性质发生根本变化。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支队民警表示,以下三种情形均属于“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未在头部佩戴乘员头盔(含随车携带但未佩戴),或未系紧系带、佩戴不牢固的;
佩戴的头盔发生过较大撞击事故,已明显不具备保护性能的;
佩戴的头盔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45条,违法者将面临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罚款金额虽不大,真正的法律风险远不止于此。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魏镇胜提醒,自5月1日起,不戴头盔不仅属于违法行为,更可能在事故损害赔偿中使骑乘人承担不利后果——
即使不戴头盔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如事故责任在对方),但一旦因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造成本可避免的死亡、残疾或伤情加重,这部分“扩大的损害后果”将被认定为骑乘人自身违法行为所致。
在民事赔偿中,由轻伤升级为重伤所产生的额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法院可能不会判令事故责任方承担,只能由骑乘人自行承担。
选购合格头盔
遵循“五步法”
市面上头盔种类繁多,如何才能避开劣质头盔,选到真正能保护自己的合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选购合格头盔,要记住以下五个方法——
一看认证,认准执行标准GB 811-2022和CCC标志;
二辨标识,选择A类或B类头盔,拒绝三无产品;
三查结构,重点检查壳体、缓冲层和佩戴装置;
四试佩戴,系带以能插入一根手指为宜,头盔不晃动无压迫感;
五保安全,锁扣须能在30秒内徒手打开,以防紧急情况下无法解脱。

转自:央视新闻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