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9日讯(记者 高峰)孙某网上开店铺售卖案涉游戏金币、提供游戏解封、代上号和招募服务,销售金额共计销售18万余元。结果被相关的游戏公司告上了法庭,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赔偿4万元。
《异xxx者》系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自主研发并出版,由北京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运营的网络游戏。孙某在网上开设“某某商务店铺”售卖案涉游戏金币、提供游戏解封、代上号和招募服务,销售金额共计销售18万余元。
北京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孙某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万元。
宿迁市宿城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作为网店的经营者,与北京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经营范围上存在一定差异,但孙某经营的网店所销售的游戏金币、提供解封、代上号和招募等服务,均与涉案游戏的注册用户资源和运营成果存在紧密的商业关联,故孙某与北京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有权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
孙某在其经营的网店中出售游戏币、提供招募、代上号、解封服务,以低廉的价格诱导消费者选择低成本的方式进行游戏,并通过一定手段使消费者无需通过在游戏设置的商城内进行充值就能获得更多的游戏金币、通过招募服务无需消耗时间与精力就能获得更高阶级的游戏账号、提供解封服务明显代替游戏平台的解封功能。
孙某的行为看似让消费者以更快更廉价的方式体验更多游戏进程,但实际上缩短了消费者的在线游戏时间与活跃周期,减少了涉案游戏的用户粘性,亦减损了北京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交易机会和经济利益,故孙某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孙某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孙某出售游戏币和提供的相关服务,导致其客户可以借助孙某提供的手段在游戏中战胜他人并赢取奖励,则无异于鼓励作弊、损害诚信人士的切身利益,破坏整体游戏生态,亦不利于游戏的整体评价,故而应予制止。
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北京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40000元。
本案对提供辅助服务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为游戏公司打击“灰色产业链”提供了法律支持,规避游戏实名制与防沉迷系统,强化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实质保护。推动构建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体现了司法对数字经济新型商业模式的引导功能。更通过司法裁判回应了数字经济时代虚拟财产交易、未成年人保护、平台责任边界等社会关切,对规范游戏衍生市场、促进数字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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