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无人机技术飞速发展
为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
未实名登记飞行
擅闯管制空域等违规“黑飞”行为
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与低空秩序
4月25日
万山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
刘某在未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
未向空管及公安部门申请飞行许可的情况下
擅自操控其持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在万山区四季蓝湾等区域上空飞行时
违规超高飞行,真高超过120 米
严重扰乱空域管理秩序
威胁公共安全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万山警方对刘某某依法作出
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
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飞行行为
这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以来
万山公安开出的首张无人机“黑飞”罚单
警方提示
未按规定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擅自飞行,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机进入管制空域,非法侵入、控制无人机机载信息系统,为违规行为提供程序工具,以及破解无人机禁飞区、限制区及空域管控设置等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低空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实名登记、依规申请飞行、持证规范操作,主动了解飞行区域管制要求与安全警示,坚决做到守法飞行、安全飞行。如发现违规飞行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警民同心、共治共管,共同守护清朗有序的低空环境,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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