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证”花钱就能办?近日,有媒体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以1200元工本费向社会人员发放自制的院士证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回应称,经初步核实,该院目前已发出1个“北方文化研究院院士”证书、实际收取费用1000元。已责令其立即退回费用并收回证书,同时封存相关台账资料,以配合后续调查。

当然,此“院士”非彼“院士”。有人调侃说,这类社会组织发放的“院士”头衔,就好比把超市经理称为“市长”,把小卖部店主称为“部长”。1200元买的,也不过是一个可用于社交展示、项目包装、商务洽谈的道具,绝非真正的学术认可或专业成就。 买家心知肚明,卖家也心照不宣,这是一场围绕“名头”的合谋。
这家研究院售卖“院士”证书的生意经,折射出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帽子”崇拜和“头衔通胀”乱象。在职场、商界乃至学术界,头衔被一些人异化为个人价值的“速通卡”,似乎有了头衔,就天然有了权威与可信度。这种心态催生了一个畸形的需求市场:一些人渴望用廉价方式为自己“镀金”,而另一些机构则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开始批量“生产”头衔,导致各类听起来光鲜亮丽的名号、荣誉、聘书被滥发、泛化。 “头衔通胀”既稀释了头衔的价值、透支了公众信任,也助推了弄虚作假、追名逐利的社会风气。
此次事件的主角并非“野鸡组织”,而是一个在当地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可这样一个社会组织,为何会沦落到要靠卖头衔“创收”,在灰色地带打擦边球?试想一下,卖“院士”证书固然不对,但如果卖的是“研究员”“特约研究员”证书呢?难道就具备了某种“合理性”?边界到底在哪里?
闹剧虽已告一段落,但留给我们的思考不应止步于“叫停”。任何社会组织,都不能将学术荣誉和公共信任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同样需要追问的是,还有多少机构在私下做着类似的“头衔生意”?如何推动社会组织找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路径?社会评价体系,能否从盲目崇拜“帽子”,真正转向敬畏“里子”?
归根结底,只有让实力重获尊严、贡献成为标尺、诚信化作底色,才能从荒诞的“名头游戏”中清醒过来,让学术荣誉不再沦为可交易的商品,让“院士证”花1200元就能办的闹剧不再重演。
策划:岳小乔、雒健晴
海报:刘珂君
作者: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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