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日前以170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一项法律草案,简化以非法方式所得文物的归还程序。这一压倒性结果,在欧洲国家政坛可不常见。它释放的信号很明确:法国国内在文物归还上已达成某种共识。
会上,法国议员帕特里耶—莱图斯念了法国文豪维克多·雨果的名言:“我希望有朝一日,解放了的、干干净净的法兰西,会把这份战利品归还给被掠夺的中国。”他还称:“这一天终于到来。”
这话说得有点满。但必须承认,法国通过的这项草案,确实让雨果期盼的这一天,离现实又近了一点。
此前,法国法律规定,纳入国家收藏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归还任何公共收藏文物都必须逐案立法。过去几年,法国向贝宁、塞内加尔、科特迪瓦归还文物,均属“个案立法”,程序繁琐、周期漫长,使文物归还问题反复成为政治议题。
新法案的突破在于变“逐一立法”为“一法通办”,其适用范围为1815年至1972年期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非法方式所得的外国文物。归还申请须由主权国家提出,并承诺符合国际标准的保管与展示条件。法国科学委员会和议会委员会双重审核后,可通过行政法令快速推进。法国政府还承诺每年公布来源存疑的公共文物清单,为追索国提供线索。
不过,事情也没有那么简单。单从法律程序看,草案还需由参议院重新审议并最终确认。法国文化部长佩加尔同时强调,该法建立了严谨程序,“对于缺乏正当依据、甚至可能危及国家馆藏安全的归还申请,法国政府不会受到任何强制性约束”。可见,打开制度通道,仅仅是第一步。
文物追索从来不仅是法律问题。近年来,全球南方崛起,“文物回家”已成为国际关系调整中一股不可忽视的浪潮。
法国这波操作,既是顺应“去殖民化”的时代潮流,也是给自己加加道义分。近年来,荷兰、德国等国已归还大批贝宁青铜器,在欧洲内部形成道义压力。2017年,马克龙在布基纳法索承诺推动非洲文物归还,将其纳入对非关系调整议程。有法国议员直言,新法案将有助于开展“对非文化外交”。
对文物追索国而言,文物承载着历史记忆与文化认同,是民族叙事的重要支点;对文物保有国而言,面对合理合法的追索诉求,回避与拖延难以消解争议,只会让自身公信力一点一点流失。双方共同推动“文物回家”,不仅是对历史的激活与修复,更是一种文明之间的建设性对话。
中法之间已有积极先例。2015年,法国将原藏于吉美亚洲艺术博物馆的32件春秋时期秦国金饰片归还中国。在中法建交60周年的重要节点,“唐”“宋”等主题文物展走进法国,中国文物与当地公众面对面,这正是中法“相向而行”的范例。
法国这次在制度上为文物返还打开了方便之门,迈出了非常积极的一步。我们也期待,更多相关国家能够跟上时代潮流,让更多流失在外的文物早日回家,而不是被“不光彩地占有”。
作者:尚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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