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身边,没有进行过任何操作,支付宝账户里的钱却一笔笔被扣,直到购物付款时发现余额不足,才意识到遭遇了“隔空”盗刷。日前,记者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经检方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杨某、李某等人有期徒刑11个月至6个月不等。
是谁转走了我的钱?
“碰一下”成犯罪工具
2025年8月,李先生收到一条带有链接的短信,他点开显示出赌博网站界面。出于好奇,李先生尝试操作,网站随即提示需要先充值才能继续,并弹出一个付款二维码。李先生便按照提示扫码,完成了一笔小额充值。但他未曾料到,这次操作竟为自己的账户埋下隐患。
两天后,李先生在超市购物结账时,发现支付宝显示“余额不足”,核对账单时发现,账户被连续扣款十余笔,每笔均为99元。李先生当即报警。
循着被盗资金的流向,公安机关抓获杨某、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一种利用“碰一下”收银机实施隔空盗刷的新型犯罪手法随之被揭开。
据悉,2025年7月,杨某结识了一名“赌博网站运营者”。对方以高额佣金利诱,邀请杨某协助“代收赌资”。随后,杨某找来李某,让李某用朋友的银行卡及身份信息注册虚假商户,并购买商户专用的支付宝“碰一下”收银机。
每天半夜,杨某准时与“运营者”在境外通讯软件上进行视频通话,对方在屏幕另一端通过智能手表展示出一个个付款二维码,杨某则根据指令,在“碰一下”收银机上输入特定金额后,对准手机屏幕扫描。
“免密”成盗刷“后门” 证据攻坚精准定性
这些支付宝付款码为何会在“运营者”手上?其实,在李先生第一次扫码充值时,他的支付宝账号已被绑定到“运营者”所持有的智能手表设备上。同时,由于李先生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功能,小于100元的消费无需输入密码即可完成。
为了隐匿罪行,“赌博网站运营者”的人员以高额佣金为诱饵,邀杨某协助“代收赌资”,实则转移盗刷所得。按照约定,杨某团伙留下15%作为佣金,其余85%则兑换成虚拟币,转回给“运营者”。
2025年11月,案件移送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通过调取核实聊天记录、转账流水等客观证据,准确厘清了每个人的实际作用:杨某全程主导刷码操作,是犯罪的核心组织者;李某主要负责虚拟币交易及分赃,二人均被认定为主犯;其余几人有的参与刷码操作,有的提供银行卡、购买收银机,承担了辅助作用。
经查,杨某等6人转移十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7万元。
近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杨某、李某等6人作出前述判决。目前,“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仍在进一步追查中。
作者 | 王葳然 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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