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女主播与丈夫离婚争夺女儿抚养权,在法院门口利用女儿直播卖惨;父亲罹患尿毒症,儿子拒绝去医院做捐肾配型检查被起诉……
近日,电视剧《家事法庭》热播。观众被剧情深深吸引的同时,也津津乐道于剧中多个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利用未成年人直播有何法律后果?子女的赡养义务有哪些,是否包括为重病父母捐献器官?

本期【追剧普法】邀请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一起拆解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监护权、子女义务的家事法律常识。
01
剧中,网红主播孙辣辣与丈夫因离婚对簿公堂,争夺女儿抚养权。庭审当天,孙辣辣在法院门口直播,利用女儿卖惨,博取关注和同情,最终直播被禁。
那么,利用未成年人直播有何法律后果?
谭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平台是绝对不允许提供主播账号注册和开播权限的。孙辣辣以争夺抚养权为目的,利用未成年女儿博取同情并进行牟利,严重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既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也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不仅面临封禁直播间、没收打赏、罚款等处罚,也会在抚养权争夺中丧失优势,甚至可能被法院撤销监护资格,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及行政、刑事责任。
02
剧中,孙辣辣为了流量,在抚养女儿期间,不顾女儿身体健康,逼迫女儿节食、跳芭蕾,并拍视频赚取了大量关注,被丈夫质疑是在虐待女儿。
那么,孙辣辣的这些行为是否构成虐待呢?
谭芳:法律意义上的虐待,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长期以冻饿、强迫过度劳动、精神折磨等手段,从肉体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区分正常管教和虐待,关键在于判断行为是否出于善意教育、是否超出未成年人身心耐受程度、是否造成身心伤害。
孙辣辣以博流量、牟利为目的,逼迫女儿节食、不顾孩子感受和老师阻拦强行压腿等行为,超出了正常管教限度,符合虐待的构成要件,属于典型的虐待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虐待家庭成员,可处以拘留、警告或罚款;根据民法典,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剧中,姚老先生的老伴走得早,他本人因重病丧失行为能力,唯一的亲生女儿、亲弟弟平时也不管他,日常生活都是由“夕阳红老伴”(保姆)照料。姚老先生因病住院后,姚老先生的女儿、弟弟和保姆为争夺监护权对簿公堂,三方均声称“为老人好”,实则意图控制其财产。
那么,对于成年人的监护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谭芳:成年人的监护权,核心有两个关键点:优先看“意定监护”,没有意定监护就按“法定监护”来。意定监护是最尊重被监护人本人意愿的方式,如果姚老先生在神志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和自己的伴侣签订过合法有效的书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自己将来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伴侣担任监护人,那么伴侣就会优先获得监护权。如果没有签订这样的协议,就进入法定监护:第一顺位是合法登记的配偶,这里要注意,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才算第一顺位,同居伴侣、事实伴侣不算;第二顺位是父母和子女,也就是姚老先生的亲生女儿;第三顺位是其他近亲属,比如他的同胞弟弟。
司法实践中,争夺监护权时,法院有一个核心原则:谁最有利于被监护人,谁能更好地照顾姚老先生的生活起居和医疗康复,谁就会被指定为监护人。
04
剧中,被全家供养读了名校的冯胜利,面对罹患尿毒症的父亲让其去医院做捐肾配型检查的要求,拒绝配合并恶语相向。于是,冯胜利的哥哥姐姐向法院起诉,要求冯胜利捐肾并承担全部医药费。事后发现另有隐情,在法官的引导下,家庭成员们放下了心结,修复了亲情。
那么,子女有义务为病重父母捐献器官吗?
谭芳:赡养是法定义务,但捐献器官不是。首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必须履行。比如支付父母的赡养费,承担父亲尿毒症的透析、药物、住院、护理等医疗费用,照顾其日常生活起居,给予精神慰藉等。但捐献肾脏属于人体器官捐献,法律明确规定,器官捐献必须遵循完全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是个人专属的人格权处分权利,没有任何法律强制要求子女必须为病重父母捐献器官。任何人包括父母,都不能以“不赡养”“不孝”为由,强迫子女捐献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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