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未收货却显示“已签收”、约定延后派送却被直接退回……针对快递末端服务乱象,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相关侵权纠纷案,对“妥投”标准及责任划分作出明确。
案情显示,消费者小王先后网购两件商品,分别价值300元和500元,均由同一快递公司承运。第一单快件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投递至家门口并显示签收,小王实际未收到货物;第二单中,小王明确提出延后派送,但快件被直接退回商家。
法院审理认为,小王并非运输合同当事人,案件应认定为侵权责任纠纷,并对两单分别处理:对于第一单,投递公司未经同意擅自放置门口并代签,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侵权,应赔偿商品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00元;对于第二单,由于快件已退回商家、交易未完成,小王尚未取得商品所有权,其损失应基于买卖合同另行向商家主张。
法官指出,依据相关法规,快递“妥投”应当是将快件安全送达收件人本人或其明确指定的代收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放置于门口、驿站或快递柜,更不得代签。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并不当然等同于完成合法交付。
法院提醒,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应及时关注物流动态,遇到异常情况注意留存证据,并依法通过向商家主张权利或向监管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法治日报;图/AIGC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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