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名货车司机为谋利
不仅违法装载
更不顾收费站工作人员劝导
强行冲卡
毁坏公共财物
最终被依法刑事拘留
事件详情
2026年3月12日,梅平高速长田收费站,一辆运载景观树的大货车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车上装载的树木严重超宽,树枝甚至伸出了车道边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面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劝导,司机谢某不仅拒不配合,反而强行冲卡!在逃离过程中,车辆与收费站设施发生刮碰,造成多处财物损坏。

接到报警后,梅州交警联合平远县公安局快速响应,联动协作展开调查。4月7日,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其违法装载、强行冲卡并毁坏公共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谢某良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冲卡”货车
一般自身存在超限超载等违法情况
不仅直接损害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
还容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货车超载引侧翻事故。

▲货车超载致使桥面坍塌。

▲货车严重超载且车速过快,无法在短距离内刹停,导致事故发生。
拒绝检查、强行冲卡
已经不是简单的交通违法
而是逃避执法、妨害管理的行为
如果造成公共财物损毁
就可能触犯刑法
甚至可能涉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警提醒
各货运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驾驶员依法依规驾驶。
希望广大货运企业管理者及从业者能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装载,安全出行。
转自: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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