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公众对自身形象与健康管理的需求增长,美容、养生、形体调理等消费服务市场持续扩张。然而,部分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急迫心理,进行夸大甚至违背科学常理的虚假宣传,由此引发的纠纷逐渐进入司法视野。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为这类涉及人体机能改变的消费承诺效力问题,提供了明确的司法裁判标准——营销的边界,绝不能僭越科学与诚信的底线。
宣称1年能长10厘米,结果令人失望
2021年,时年32岁的王某结识了从事美容养生服务的经营者张某。张某称,通过其提供的一套包含特定调理、口服补充及仪器辅助在内的综合服务方案,可以在1年内使王某的身高增长10厘米。对于一个早已过了骨骼生长期的成年男性而言,这一承诺极具诱惑。
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通过手写服务单、收据及付款记录,确立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明确载明了“长高10厘米”的目标及相应费用。王某为此支付了2万元。

图为付费凭证。
此后,张某陆续为王某提供了数次服务。然而,随着约定服务周期届满,王某沮丧地发现,自己并未如承诺那样出现显著的身高变化。他多次与张某交涉要求退款,但张某要么以“王某未完全配合”为由推诿,要么坚称“服务已产生长高约2厘米的效果”,拒绝退款。协商无果后,王某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判令张某退还服务费,并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

图为商家宣传图片。
法院:违背科学常理的承诺,自始构成欺诈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北京三中院从法律与科学常理的双重维度,作出了清晰界定。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张某向已成年消费者王某作出“长高10厘米”的承诺并收取高额费用,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消费欺诈?
法院认为,上述承诺内容缺乏科学依据,王某接受服务时已是32岁成年人,根据现代医学基本常识,成年人的骨骺线通常已闭合,身高增长存在严格生理限制,通过非医疗性的生活美容或养生调理手段,在短期内实现10厘米的大幅增高,缺乏医学理论支持和实践验证基础,该承诺显著超出合理预期,与基本生理科学规律相悖。
其次,张某并非表达一种美好愿望,而是将“长高10厘米”这一具体、可量化的结果,与明确服务期限、数万元对价直接挂钩。这种具体化表述,实质上构成了对服务效果的保证,直接影响了王某的购买决策,是合同得以订立的重要因素。
此外,张某作为长期从事美容养生服务的经营者,理应具备相关基础常识,或至少负有审慎核实其宣传效果是否具备科学可能性的义务。但在诉讼中,张某未能提供任何权威科学依据或可靠实证材料。据此,法院认定,其主观上至少存在“应当知道承诺可能虚假但仍予以作出的放任故意”,甚至存在为促成交易而故意虚构事实的直接故意。
对于张某辩称已提供服务且“王某身高增长了2厘米”的说辞,法院指出,消费欺诈的认定,关键在于缔约和营销阶段是否实施了欺骗行为,后续是否提供服务、服务是否产生某些难以验证的变化,均不能改变缔约时进行虚假宣传的欺诈性质,且所谓“2厘米的增长”无客观证据证实,与承诺的10厘米相去甚远。
判决结果:退一赔三
综上,北京三中院认定,张某在明知或应知其承诺缺乏科学依据和现实可能性的情况下,为招揽客户、获取高额服务费,向消费者王某作出长高10厘米的虚假承诺,致使王某基于错误认识支付了费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已构成消费欺诈,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须退还王某已支付的2万元服务费,并另行支付三倍赔偿金6万元,合计8万元。
法官后语:科学与诚信是基石
承办此案的法官张祎慧指出,当前一些服务领域存在值得警惕的营销倾向——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改善外貌、体态的迫切需求和对专业知识的相对缺乏,编织违背基本科学原理的效果神话。从“一次治疗彻底祛斑”到“几天快速瘦身”,再到本案中的“成年后增高10厘米”,这些承诺往往打着高科技、古法秘方等旗号,进行夸大甚至虚假宣传。
本案裁判明确宣告:对于明显违背自然科学规律、超越社会普遍认知的消费承诺,法律将进行严格审查。经营者不能以“服务目标”“美好愿景”“个体差异”等为托辞,逃避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对于关乎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服务领域,这份诚信更应建立在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经营者必须恪守商业道德,敬畏科学规律,任何宣传都应建立在可验证、合常理的基础上,企图通过制造科学噱头牟利,终将受到市场淘汰和法律制裁。
同时,本案也给消费者以警示:面对令人心动的承诺,尤其是涉及人体机能改变的服务,必须保持理性。要对违背生理规律的“奇迹”保持警惕,消费前主动了解科学原理,对关键效果承诺务必通过合同、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并保存好付款凭证、宣传资料等证据。一旦发生争议,这些都将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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