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把房产车辆都给女方
自己却留下一身债务
年销1亿却拿不出50万还债
是“绝世好男人”?
还是自作聪明的“老赖”?

陈某是一起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法院判决他需归还约50万元欠款,但他迟迟不肯履行。执行法官约谈他,他谎称自己生病不能赴约。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法官发现,陈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原本他拥有的房产和车辆,都在此前离婚时给了女方。

法官在调查中发现,陈某与妻子的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车辆都归女方所有,而婚姻期间的债务都由男方承担,并且写明女方和女儿不承担任何债务。
难道陈某是绝世好男人?然后随着调查的深入,法官发现事情并不简单,陈某的前妻周某,在离婚3天后又再次结婚,短短几个月又和第二任丈夫离婚。而在此期间,根据房产交易中心的记录,离婚时被分割给前妻周某的房产,也在短期内通过“配偶变更”的操作,进行了多次产权转移。
在如此清晰的证据面前,陈某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真实意图。他不想自己的房产被“执行”用以还债,因此想通过假离婚、房产多次过户的形式,来“实现利益最大化”。陈某说:“因为我外面欠得实在太多了,起诉的人实在太多了。如果(房产)给法院查封,拍卖是打7折,这房子本来是商住两用房,只能打个六折。但这时正好有人说你便宜20万、30万要买我们的房子,(我想)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利益最大化。”
法官查明,陈某通过卖房得到的钱,并没有用于偿还债款,而且陈某还用前妻的名义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也没有向法院如实申报。陈某行为的实质就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

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鲍聪介绍,陈某对外出售的价格近700万元,除去银行贷款400余万元,剩下部分其实是可以用来还债的,但他没有这样做。陈某还一直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财产通过第三人进行收支,并且没有把收支情况向法院申报,因此陈某有逃避执行的嫌疑。也就是说,陈某明明是有经营收入,但依旧拒不偿还债务,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

陈某还辩称,自己欠钱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当年销售额能达到一亿元。但为什么不能偿还50万元的债务呢?陈某竟然说,因为库存太多,“十倍库存就不值钱了!”
最终,执行法官将这起案件移送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在2025年10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拒执罪对此进行立案。在此之后,陈某受到震慑,立即还清了绝大部分的欠款。目前,这一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于陈某的做法,网友说,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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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匣子综合自新闻坊、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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