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时代,线上交易的售后机制本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却被别有用心者当成牟利工具。江苏省江阴市一男子在“仅退款”遭拒后,通过反复下单并恶意退货,利用平台规则胁迫商家支付“和解费”,三年间致使900余家网店受害。近日,经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
拒绝“仅退款”被投诉
2023年8月,在某电商平台经营多家日化用品店的曹先生收到一笔“仅退款”的申请,理由是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但买家陈某未提供任何证据。
起初,曹先生认为对方是想占小便宜,便拒绝了陈某的“仅退款”申请。几天后,陈某以曹先生店铺存在“好评返现”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随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对其经营资质、商品质量及是否存在诱导好评等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并未发现违法情形。无奈之下,曹先生只得联系陈某协商,希望对方撤销投诉。
因难以接受陈某提出的500元赔偿要求,曹先生的店铺依旧被对方持续举报,最终其店铺被相关平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信誉受损。此后数日,曹先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原来,陈某在曹先生经营的多家网店下单,每笔订单的商品数量从几十件到几百件不等,金额也从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可一旦货物完成打包并被快递揽收,陈某就立刻申请“未收货仅退款”。“这让我左右为难——发货吧,一旦对方退款,前期投入的打包、物流、平台服务及推广费用就全打了水漂;不发货,按照平台规则,我的店铺又会因‘未按时发货’受到处罚。”曹先生为此苦恼万分。
无奈之下,曹先生再次提出和解,此时对方索赔金额却上涨至5000元。最终,不堪其扰的曹先生支付了5000元“和解费”。但转账成功后,曹先生店铺仍收到大量恶意大额订单。向陈某交涉未果后,曹先生于2023年10月底报警。
“白嫖党”层层套路多
根据线索,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嫌疑人陈某。2023年11月8日,警方将陈某抓获归案。通过讯问和深挖陈某在某电商平台的账号,警方发现,受害商家不止曹先生一家。
陈某交代,自2022年以来,他在网络平台上刷到一些维权视频,觉得这是个来钱的路子。此后,从试探到熟练,陈某形成了一套“三步走”的“白嫖计划”。
“先找个店铺正常网购,到货后找点茬,比如缺斤少两或者质量不好,实在没有就捏造一个借口,向平台申请仅退款,其实就是希望能‘白嫖’商品。”陈某交代,如果商家拒绝,他便以店铺存在“缺斤少两”“质量有瑕疵”“存在好评返现”等理由,借机去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商家赔偿。
“商家为了息事宁人,通常会联系我谈赔偿。如果谈不妥,我就会走最后一步:通过店家上传的营业执照到网上去搜索,找到该店店主所有的关联店铺,然后在每个关联店铺里下几十件到几千件的大额订单,下单后再通过平台申请无条件退款,持续向商家施压。”陈某交代称,如此一来,商家便会损失一定的包装费和平台服务费,为了止损,便会再次主动谈赔偿,金额大多在200元至300元。
经核实,陈某通过此套路,在该电商平台上对900多家商户、恶意下单2700余次,下单总流水高达1030余万元,造成被害单位损失技术基础交易费用6.2万余元(不含流量费用、快递费、打包费等间接损失)。
“空转式”下单隐患大
2025年8月15日,该案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至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源于陈某利用电商平台规则漏洞,通过恶意下单、退款等手段对众多商户实施侵害,涉及范围广、手法隐蔽。本案中,陈某在网络平台采用恶意大额下单的手段达到其索取财物、恶意报复的目的,其手段行为、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了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那么本案,到底应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还是敲诈勒索罪论处?
本案中,陈某主观上既存在因仅退款要求未获商家满足而泄愤报复的目的,也具有通过恶意下单、投诉举报非法获利的意图,主观目的呈现复合性;客观上,其实施的恶意下单、投诉举报、无理索财等行为,均导致商家非正常经营成本增加,侵害了商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生产经营中的财产利益。
因此,相较于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更能精准反映陈某行为的危害性,也更能全面评价其行为性质;从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来看,认定一个罪名已足以实现相当的刑罚惩戒效果,检察机关最终认定陈某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并以此罪名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对陈某的作案手段、涉案金额及获利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以确保证据链完整、定性准确。
电商作为前景广阔的新经济形态,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各方共同呵护才能实现健康发展。此案恰恰暴露出电商平台经济中存在的规则漏洞,为类似行为敲响了警钟。
承办检察官吴佳伟介绍,本案中,涉案的1030余万元“流水”,正是陈某利用电商平台“先下单、后退款”的机制漏洞,通过反复操作形成的数据累加结果。例如,一单价值500元的商品,陈某下单后立即申请退款,资金并未实际支付,但平台系统仍将其计入交易流水;如此循环操作10次,交易流水便“滚”到了5000元。
吴佳伟剖析“空转式”下单的隐患:对于商家而言,每笔订单都要承担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物流费、打包费等,且大量异常订单和退货会拉高店铺退货率,影响店铺在平台的权重和排名,商家投入的推广费用也会“打水漂”。对于平台而言,这种行为干扰了真实的交易数据呈现,影响了平台对商家经营状况的准确判断,也扰乱了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
吴佳伟提醒,电商行业在快速扩张的同时,须筑牢法治防线,防止类似犯罪滋生,促进公平交易环境。平台方应反思机制设计,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监管和交易规则的完善,减少技术漏洞被滥用的风险。对于消费者而言,合理的投诉举报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若将其异化为威胁、敲诈、不当得利工具,打着维权的名义借机牟利,则逾越了法律的底线,必将受到追责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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