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起东 见习记者 刘琼
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4月8日举行政策吹风会,对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意见》明确提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副司长王天瑞介绍,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更好地发挥消防部门的专业优势,更好地发挥消防部门政府职能作用,更好地推动问题整改,坚决防止火灾事故重蹈覆辙。
王天瑞表示,将健全完善较大亡人火灾备案审查制度。较大火灾调查主体是市级人民政府,从今年起,对每起较大亡人火灾,国家消防救援局将启动协作机制,调派专家参与指导,各地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审议前要报国家消防救援局审查,严防调查浮于表面、问责蜻蜓点水、警示通报秘而不宣。
国家消防救援局还将严格落实重大火灾挂牌督办制度。对每起重大亡人火灾,国务院安委会将实行挂牌督办,国家消防救援局将派出现场督办组,调派全国专家骨干全程参与指导。
此外,《意见》提出,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但已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有关职责,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王天瑞介绍,其主要目的是鼓励一线执法干部担当作为,避免“检查有责、不查无责、多干责重、少干责轻”等现象出现。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把握、细化条款,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坚决跳出一旦发生事故“老板赚钱、群众受难、部门担责、政府买单”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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