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倒卖麻精药品案件,两名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并处罚金。法官表示,随着国家对传统毒品打击治理的持续深化,毒品犯罪呈现新趋势。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具有成瘾性的麻精药品,将原本用于治病救人的药物异化为新型毒品,严重危害公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秩序。
2025年7月,被告人李某在社交平台浏览到吸毒人员求购盐酸曲马多片的信息。听说倒卖该药品可赚取差价,李某萌生非法牟利的念头。经朋友介绍,他结识了经营药店的被告人马某。7月10日至11日,马某采取路边线下交易的方式,以680元的价格将10盒盐酸曲马多片(10片/盒)贩卖给被告人李某。随后,李某通过更换外包装、快递邮寄的方式,分别以300元、750元的价格,将其中7盒盐酸曲马多片贩卖给了刘某和王某(均另案处理),从中赚取差价。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作为药店负责人,具备医药的相关知识,明知盐酸曲马多系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处方药,购入和售出均受到严格限制,仍在自己药店无出售麻精药品资质以及知道对方可能卖给吸毒人员的情况下,出于牟利目的,以隐蔽方式非法出售精神管制类药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某明知盐酸曲马多可以作为毒品的替代品,为获利主动通过网络寻找吸食者,将从马某处购买的盐酸曲马多,以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吸毒人员加价出售,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最终,被告人马某和李某均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退缴的违法所得被依法没收。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转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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