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追求速度更快、续航更持久
一些人选择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殊不知
违规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浙江电视台4月4日报道
2025年11月25日,浙江杭州
张先生骑着一辆装有非标锂电池的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载着妻子一起去接孩子
途中,车辆的电池突发爆燃
火焰瞬间吞没车身
短短几十秒
造成其妻子全身70%面积烧伤

目前张先生的妻子
已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
后续治疗仍需十几万元
经调查,罪魁祸首正是那块非标锂电池
据了解,这块肇事的锂电池
是张先生通过车行介绍
联系锂电池厂家销售私下购买
其间因觉得“续航不够”
他还曾加价换购了容量更大的
同类型号电池
“两块电池花了近7000元……
我怎么也没想到它会爆燃。”
张先生如今悔恨交加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危害极大
1
2025年8月初,上海长宁某住宅小区的非机动车棚内,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

据悉,这辆电动自行车车主对车辆进行了非法改装,使其同时搭载了60V铅酸电池和60V锂电池,以切换使用。该车起火时,处于停放未充电状态,起火原因为锂电池热失控。
2
2025年9月7日,云南文山某小区内,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并引燃了周边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以及车库设施。

据了解,火灾原因是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
更换大功率电池、加装音响、改装灯光等行为,都会改变原车的电气线路设计,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运转,从而引发短路自燃。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三)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四)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拼装、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江苏消防提醒
非法改装
不仅破坏了电动自行车
原有的结构和安全防护性能
还会显著增加锂电池热失控的风险
为了您和身边人的生命安全
请坚决抵制非法改装行为
不为一时方便,赌上一生平安
素材:中国消防、江苏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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