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6日电 (记者王云杉)国家数据局近日发布公告,就《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推动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助力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意见明确,国家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数据产权登记相关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试点完善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监管规则、登记细则等;指导和监督全国的数据产权登记活动;管理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数据产权登记相关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登记机构;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数据产权登记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可委托市级数据管理部门开展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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