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
缅怀逝者、祭扫陵墓
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
然而
初春草木尚青,加之多风天气
野外祭祀用火稍有不慎
便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
造成财产损失
还会触犯刑法、身陷囹圄

近日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梳理发布一起
因祭祀引发的失火罪案
以典型案例敲响法治警钟
案情回顾

图源AI生成
2025年3月,被告人刘某携带塑料花、纸钱、鞭炮等祭祀物品,与亲朋一行三人前往老家祭奠长辈。在墓前,刘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火纸焚烧,未等火纸完全燃尽便离开。不料,山风将未熄灭的火纸吹至墓旁枯草丛中,火势瞬间复燃。
刘某等人虽从远处发现后折返扑救,但为时已晚——风助火势,大火迅速蔓延至周围山林。刘某的亲属随即拨打火警电话并向村干部求助,最终在村民合力扑救下,山火被控制。
经司法鉴定,火灾过火面积达13.0470公顷,全部为林地,林木损失价值高达10万余元,10户村民的山林受损。案发后,刘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事实,并支付救火人员工资及物资费用14700元,积极与被害人协商,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裁判

图源AI生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刘某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且悔罪态度良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传统祭祀活动引发森林火灾的刑事案件。法院在审理中,充分考虑了刘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一系列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予以严惩,也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予其改过自新、修复生态的机会。此案的审理与判决,对引导群众摒弃祭祀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每年清明、春节等
祭祀高峰期
都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
务必提高防火意识
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一旦不慎引发火情
应立即拨打119或110报警
并采取科学方式扑救
切勿盲目施救或一走了之
任何因过失引发火灾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转自: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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