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部署。《通知》提出了八项重点任务:强化资源前瞻布局、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强风险防范工作。
其中,严禁各类违规招生,即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落实属地招生要求,严格实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设区的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严禁以指标到校名义跨区域掐尖招生。
(总台记者高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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