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公安局
在工作中发现
有人网购大麻种子并邮寄入境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迅速锁定了嫌疑人钟某某
并将其当场抓获


经查
钟某某在某日刷手机时
无意中点进了一个
境外大麻种子销售网站
出于好奇心
他在浏览该网站后产生了购买念头
遂下单购买了大麻种子
并填写国内地址将种子邮寄回国
经专业机构鉴定
该嫌疑人购买的这批大麻种子
均未经灭活
具备发芽生长能力

钟某某的行为已构成
非法买卖、持有未经灭活
毒品原植物种子
的违法行为
全南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
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民警提醒
我国对大麻植物等在内的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
禁止非法种植大麻植物
禁止走私或者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
大麻种子或者幼苗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若发现身边人有涉毒行为
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转自:江西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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