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销会上,男子唐某将鸭肉干、猪肉干伪装成牛肉干售卖,靠着这份“虚假包装”获利8万余元。近日,江西永丰法院公布了一起刑事判决书,该男子被判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经查,2023年3月至2024年11月,唐某通过微信将鸭肉干、猪肉干包装成牛肉干销售给邓某、郭某,销售金额共计11970元。2024年9月12日至11月13日,唐某在多个县城举办的展销会上以流动摊点的方式将鸭肉干、猪肉干包装成牛肉干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共计70670.38元。两种方式销售的金额共计82640.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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