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分居的婚姻
对方既不出力也很少给钱
一人挑起育儿重担
抚养费这笔账该怎么算?

1
Q1

夫妻没离婚,育有一子,婚后连续15年分居两地,仅春节期间见面10天左右。男方仅在2011年2月至2013年5月,共付两万多元作为儿子的生活费。从2013年6月至2025年5月,他都没有付儿子的抚养费。从2025年6月至今,他通过微信转账给了儿子不到三千元。我能否追讨以前的抚养费?
A1:
你好,你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要求你老公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若你儿子尚未成年或虽成年但无法独立生活,你儿子有权要求其父亲支付抚养费,履行抚养义务。
根据你的描述,虽然你和你老公未离婚,但长年处于分居状态。若双方各自管理各自的收入,实际一直是由你在履行抚养义务。在此情况下,因你老公在分居期间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你儿子有权要求你老公支付此期间的抚养费。你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与你老公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儿子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老公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诉讼时,你需要举证证明双方的分居时间以及你老公实际支付费用情况。对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予以确定。
2
Q2

您好!女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合同到期,发现怀孕,公司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孕期女员工签字后,公司人力表示盖好章可以领取,但后续女员工索要,公司却装作没发生。请问该份劳动合同是否已经成立生效?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2:
你好,因公司未盖章,该份劳动合同并未生效,但并不一定会损害该孕期女员工的实际权益。
从合同成立形式上讲,该份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公司盖章应视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描述,虽然公司主动提出续签并承诺盖章,且员工也已经在合同上签字,但实际上公司并未盖章返还。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虽经协商一致,但未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那么该份合同并未生效。未续签劳动合同,并不一定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反而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将面临因未签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此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公司人力释明法律风险并有权要求公司立即完善盖章手续,返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此过程中,建议员工保存好与公司就续签事宜进行沟通的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或通话录音,并保留相关考勤记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法律保护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且根据描述公司在知道员工怀孕后主张续签合同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不论该女职工是在原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还是之后怀孕,只要该员工正常上班工作,都不会影响后续权利的主张。
3
Q3

三年前,我哥让我到银行签了贷款买二手车的合同。我哥口头承诺由他每月还款七千,但他还了几期后就不还了,也联系不上人。我是企业普通工人,每月三四千工资无法还贷款。现在贷款到期,银行要起诉我,该怎么办?
A3:
你好,面对银行的起诉,你必须积极应对,同时收集证据材料为后续向你哥哥追偿做准备。
首先,作为贷款合同的签字方,你与银行建立了直接的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对银行负有还款义务,该义务不会因为车辆被你哥哥使用而转移。所以,银行有权利直接向你主张债权,而你也应该积极应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你如果不应对庭审,也会被判决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你的表述,你办理的贷款是为了你哥购买二手车,结合你哥每月还款的口头承诺以及实际还款行为,合理推断该车辆实际上是你哥在使用。所以在本案的应诉中,你可以将上述事实向法院说明,同时准备证据向法院提交,比如你与你哥关于贷款买车的沟通记录、电话录音等。法院如果认为你哥的陈述对查明事实有帮助,可能会将你哥哥追加为诉讼参加人。这样在与银行进行诉讼中会创造出更大的调解空间。
最后,根据合同的相对性,银行有权直接向你追讨。同时,法律也赋予你事后追偿的权利。如果你能证明哥哥是实际用款人和承诺还款人,你在偿还贷款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他最终承担这笔债务。
4
Q4

婚姻期间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还款也一直是女方在还。离婚协议上,男方同意房子归女方单独所有。请问女方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吗?
A4:
你好,在物权登记状态与离婚协议约定一致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再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在法律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实质上是对夫妻共有的房产进行了物权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生效时双方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就生效了,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物权变动后,若原登记所有人与变动后不一致,因登记有对外公示效果,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此时如不及时过户更名,则可能发生登记的权利人仍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抵押贷款或因外债而被债权人起诉查封名下房产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强烈建议及时过户更名。你们的情况比较特殊,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而不动产登记和贷款合同也均在女方名下,即房产登记状态与离婚协议约定的最终权属状态是一致的,不存在法律上的登记冲突,无需另做变更,权利人凭借生效的离婚协议,即可证明其对该房产享有单独所有权。
5
Q5

公司为了逃避《劳动法》的义务,同一合同体现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事实为劳动关系,缴社保就用劳务关系推诿。这种情况怎么认定?公司违法行为对应的监管部门是哪些?
A5:
你好,如果你和公司确为劳动关系,公司应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否则你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投诉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
首先,你要确定你与公司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动关系存在比较强的人身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劳动者需要受到公司管理。如果公司和你签的合同里明确约定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信息,那么这个合同实质上就是劳动合同。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你要接受公司的规章制度的管理,公司在固定时间给你发放劳动报酬,且你提供的劳动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你和公司之间即为劳动关系。如果签订的合同约定模糊,那么你的打卡考勤记录、工作牌、工作服、工资发放记录、公司群或公司的办公软件里的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你和公司为劳动关系的证据。
在你与公司为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公司有义务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你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拒不缴纳的,你可以在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据后向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等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感谢值班律师:

宋飞帅(湖北武汉)
编辑 | 王立芳 杨立桐
法务 | 郑俊宇
主编 | 王秀敏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