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第四季度制订下年度职工休假计划、摒弃将“不休假”等同于“敬业奉献”的片面认识等。
把“不休假”当作敬业“标配”的,更多的不是劳动者,而是管理者。所以需要从制度方面纠偏,通过一些鼓励性措施扭转这一错误的管理导向。这正是贵州四部门在这一通知中的深层用意。
比如,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原则上要实现全员休满、休足”“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的,必须说明理由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就是要在制度层面将“休假是常态,不休假是例外”的原则确立下来,表明“不休假”不该成为职场评价的加分项。
再如“统筹本单位工作需要和职工生活需求,每年第四季度制订下年度职工休假计划,并建立管理台账;变更计划须双方协商”,是将休假从“临时申请”变为“提前规划”,把“批不批”的权力博弈,转化为“怎么排”的科学管理,让休假可预期、可协商,而非“可刁难”。
还有,“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事项”,是把休假权从“领导说了算”变为“职工能监督”,用民主管理的刚性,倒逼用人单位的自觉,让制度从纸面走进现实,让“不敢休”成为“有人管”的事项。
其实每一名劳动者都知道,透支健康和牺牲照顾家庭时间的工作方式是不可取的,这不过是拿健康、创造力和人生质量换取短期泡沫。它不仅不值得提倡,更不可持续。真正的敬业,从来不等于“不休假”。恰恰相反,一个能够合理规划时间、保持充沛精力、懂得工作与生活平衡的劳动者,才可能持续产出高质量的工作成果。
同时也需明确,反对“不休假=敬业”,并不是反对奋斗,而是反对那些靠“耗时间”维持“在场”的伪奋斗,要撕掉的是效率低下的遮羞布,打破形式主义下的空转。
放眼全球,通过立法保障劳动者休息权是通行的做法,我国也同样如此。贵州此次发布的通知,释放出满满的制度善意,是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地的重要一步。要让这份善意真正转化为劳动者的切实权益,还需直面休假难的深层根源:部分企业工作安排不合理、岗位补位机制缺失,导致员工即便休假,也担心工作积压、岗位脱节,陷入“人休心不休”的状态;还有,管理者带头加班的隐形压力,让下属即便有休假权利,也迫于职场氛围不敢申请。倘若这些现实问题无法解决,劳动者依旧顾虑重重,再好的制度也终将沦为空中楼阁。
不再将“不休假”当作敬业的“标配”,让“休得好”与“干得好”得到同样的认可,才能让广大为美好生活而奋斗的人们,在张弛有度的节奏中积蓄力量,在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中收获更多获得感与幸福感。
转自丨《广西日报》(2026年4月1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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