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十五五”期间智能航运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旨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航运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航运新质生产力。

《行动计划》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智能航运发展进入系统化推进的新阶段,为破解制约我国智能航运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也为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助力中国航运在全球智能化浪潮中实现由“并跑”向“领跑”跨越,注入强劲动能、奠定坚实支撑。
据介绍,《行动计划》坚持安全可控、分类施策、注重实效,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路径,以场景应用为牵引,明确了两阶段发展目标。到2027年,要实现人工智能与航运要素深度融合,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建成三个以上智能航运综合试点区域、开辟五条以上智能航运试点航线,打造十个以上可推广的智能航运典型场景,运营百艘以上智能船舶;到2030年,全面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形成技术、产业、治理协同发展新模式,智能航运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围绕上述目标,《行动计划》从技术装备攻关、应用试点赋能、基础设施和监管治理提升四大维度,系统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着力构建覆盖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智能航运发展体系,推动我国智能航运迈向系统集成与规模化应用新阶段。
在技术装备攻关方面,围绕智能航运共性技术、智能船舶技术与装备、港口与航道智能化技术与装备、航海保障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四大核心领域,集中力量开展攻关行动。
在应用试点赋能方面,部署了成熟技术推广应用和多要素综合试点推进两大核心任务,旨在通过试点示范破解智能航运产业应用路径不清晰的难题,在实践中加速技术与装备的迭代升级,实现从应用场景到产业生态的整体跃升。
在基础设施提升方面,聚焦通信导航设施、运营服务设施以及快速测试验证能力建设三大核心领域,通过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补齐智能航运发展的基础设施短板,为技术研发和综合应用筑牢坚实基础。
在监管治理提升方面,聚焦监管治理体系建设和监管治理能力提升两大核心任务,通过完善法规标准、创新监管模式,为智能航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其安全可控、高效有序。
《行动计划》指出,到2030年,我国将全面掌握智能航运核心关键技术,具备谱系化装备系统供给能力,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智能航运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水平明显提高,人才队伍配套能力显著提升,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航运要素深度融合,形成技术、产业、治理协同发展新模式,实现从应用场景到产业生态的整体跃升,智能航运发展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记者 蒋家乐 通讯员 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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