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
祭扫用品市场升温
注意啦!
"人民币版" 冥币千万别买
制作、售卖、使用
均触碰法律红线!
3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布
5起非法制售"人民币版"冥币
典型案例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法规明确
不得售制、使用“人民币版”冥币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国家信用的重要体现。但部分商家制作、销售的冥币上,使用或仿制了正在流通或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完整图案,或者人物头像等人民币正背面主景图案,严重损害了人民币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
多人因此被处罚
最高罚款超5万元
此次公布的案例显示
2025年4月,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某殡葬用品店销售“人民币版”冥币。当地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冥币批发商王某某处以警告、罚款4500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对印刷商严某某处以罚款52000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将涉案冥币全部予以销毁。

▲图为典型案例中的涉案冥币
此外,相关部门还公布了陕西渭南某商贸公司制售“人民币版”冥币案、河南商丘某纸业公司经营部销售“人民币版”冥币案、吉林辽源某商店非法销售“人民币版”冥币案、青海西宁某殡葬服务部销售“人民币版”冥币案等。

▲图为典型案例中的涉案冥币
广大公众不购买、
不使用“人民币版”冥币
商家不制作、
不售卖“人民币版”冥币
公众如发现非法制作
或售卖“人民币版”冥币的行为
可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新闻坊综合自中国人民银行、市说新语、人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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