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山东省招远市的一处十字路口,王先生遭遇了一起蹊跷的交通事故,他在等红灯的过程中被人追尾了。撞车的人不仅拒绝赔付,还反过来跟王先生索取3万元赔偿费,这反常的背后牵出酒局套路。
男子驾车遭遇追尾
对方不仅拒赔还索要3万元赔偿
2025年10月31日晚上,王先生驾驶着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左侧车道,就在绿灯亮起的一瞬间,后方的白色轿车突然撞了上来。
对方驾驶员是一名姓李的女子,一番检查后,王先生认为车辆损伤并不严重,便提出让对方赔付200元。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对方并未接受这个提议,反而提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要求。

当事人 王先生:我说我自己修我的车就行了,毕竟是她撞了我,然后她还问我要3万元。
原来,王先生晚上跟朋友聚餐时喝了一些酒,在交流过程中,李某以闻到了酒气为由要求王先生赔偿3万元。虽然自己是被追尾的那一方,但是此刻王先生不免有些心虚。不仅如此,李某还打电话叫来了张某和苑某两名男子,这让现场气氛变得更加紧张。

当事人 王先生:当时和我说要现金,就是让我证明给她这3万元是修车私了的钱,让我给打收条。
王先生既不想报警处理,又不想“私了”赔偿3万元,眼见双方无法谈拢,王先生便先行驾车离开。而这时,王先生一个名为战某的“朋友”似乎给这件事带来了转机。

当事人 王先生:隔几天就能见面,打电话,一起玩。我和他说了这些事,他就说他有认识人能处理。
事故发生之前,王先生正是和战某一起喝酒聚餐。
战某听说了这件事后表现得格外热心,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处理这件事。在战某的“牵线”下,双方约定坐下来谈一谈。

当事人 王先生:去了以后一直和对方交涉,一开始他们要3万元,最后讲到2万元。
最终,王先生取了2万元现金交给了李某三人,可是回到家中之后,王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场追尾事故来得蹊跷。再三考虑,王先生还是决定报警处理。
警方调取事发视频
发现追尾事故疑似蓄意而为
民警调取了事发现场及事发前后的路面视频。一比对,几个细节引出疑点,这起追尾事故是蓄意而为。
招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 王世平:金岭邵家红绿灯这个地方,这两辆车超了第三辆在前方的车,速度非常快,和正常驾驶明显不同,说明后车有强烈跟随前车的意愿。在红灯变绿灯起步的时候,前车还没有往前行驶,后车就一脚油门拱上去了。
在等待红灯的过程中,白色轿车明明已经缓慢停车,但是绿灯一亮,这辆车却突然加速撞上了王先生的车。结合王先生当晚有酒后驾驶的情形,警方分析认为这起追尾事故更像是蓄意而为。

招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 王世平:我们发现,这个女司机在案发当晚频繁联系孙某、张某。

警方发现,其中这个名为张某的男子,正是发生事故后被驾驶员李某叫来和王先生“谈判”的人之一。而与王先生的第二次“谈判”中,张某也同样出现了。

警方调查发现,这天晚上的酒局其实是这伙人给王先生专门设的“局”。王先生所谓的朋友战某负责联系酒局,孙某负责导演碰瓷,李某负责制造事故,剩余的张某和苑某则负责在每次谈判中出现,虚张声势。在掌握清楚这个犯罪团伙的架构之后,警方迅速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招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 王世平:这五个人都没有正当职业,他们不是临时起意的,而是提前好几天就已经策划好了。由战某联系受害人过来一起吃饭喝酒,战某和受害人之前关系是很熟的。

眼看着王先生酒后驾车离开,李某等人紧接着就上演了一场“守株待兔”的碰瓷事故。在王先生不愿意掏钱私了时,这伙人甚至还借报警之名,威胁王先生是肇事逃逸,进行二次施压,直至得逞后再申请撤案。经警方查明,李某、孙某等人利用相似手段作案共5起,对多名被害人实施敲诈。

招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 王世平:在这种力量对比非常悬殊的情况下,受害人一般都会选择妥协退让,团伙里面会分出一个唱红脸的,要报警、威慑和施压,而所谓的中间人、调停人负责在两边说和。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受害人都会选择给钱来息事宁人,这个团伙的目的就达到了。
目前,该案已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警方提醒,任何情况下,饮酒后都不应驾驶车辆。这不仅是安全驾驶的底线,更是保护自己免受不法侵害的重要防线。

招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中队长柳舒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依规处理,及时报警,切勿因自身存在违法行为而心存侥幸,选择私了处理,这只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如遇疑似碰瓷或敲诈勒索,应保持冷静,尽可能保留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