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龙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宜屏快速路20公里900米路段时,被宜宾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查获。民警在现场对刘某龙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刘某龙拒不配合,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在提取过程中刘某龙同样拒绝配合,经民警多次警告并采取强制措施后提取了血液样本送检,血检结果显示刘某龙血液中乙醇浓度为48mg/100ml,同时,民警查询发现刘某龙曾在2024年10月12日因酒驾被宜宾交警屏山县交管大队查获并处罚,本次属于二次酒驾。
在民警执法期间,刘某龙妻子朱某平多次阻碍、推搡执勤民警和抢夺相关材料并撕毁,民警依法对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刘某龙存在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朱某平存在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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