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苏睿 甘兆扬)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5年12月10日凌晨,被告人张某酒后无证驾驶一台小型汽车驶至某路段时,被告人张某驾车误入对向车道。其后,被告人张某在试图倒车返回时因操作不当冲入绿化分离带内,造成车辆、石墩和安全导柱受损。
事故发生后,路人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赶到现场将被告人张某带走接受调查。经认定,被告人张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5.04mg/ml。归案后,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赔偿相关设施损失。另查明,本案案发前,被告人张某曾两次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有罪,酌情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综合评判被告人张某的量刑情节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服判,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酒后驾驶会导致驾驶人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大幅降低,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驾驶人,应当从危险驾驶案例中清醒认识酒驾的严重危害和违法代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酒驾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