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 消息,近日,一张标有警徽、配着所谓落网“梅姨”照片的图片,在全网流传。3月22日,南方日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该网传图片非警方发布,图中所谓的“梅姨”照片为虚假照片。

此外,近日有小红书账号发布帖文,称警方在广州三元里抓获拐卖儿童案关键人物“梅姨”,相关内容引发网民关注。南方日报记者从相关部门求证得知,帖文所述信息与事实不符。目前,不实帖文已被删除,页面显示无法访问。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拐卖儿童案件侦办进展请以官方消息为准,切勿轻信、传播未经证实的网络传言,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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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的称呼第一次为人所知始于2017年。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成立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并于2016年将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所拐儿童是通过“梅姨”贩卖。
2017年6月,广州增城警方发布一则关于“梅姨”的悬赏通报称,“梅姨”真实姓名不详,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广州增城和韶关新丰地区活动,通报中还附有一张“梅姨”的黑白画像。

△广州警方绘制“梅姨”的第一张模拟画像,于2017年6月公开悬赏。
为了能尽早让失散的家庭团圆,专案组偕同受害家庭和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开展寻亲、解救工作,于2019年至2024年间将被拐儿童悉数找回,并组织认亲。
2023年4月,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但因真实身份等关键信息的缺失,“梅姨”作为该案的关键人物,始终未能归案。
专案组民警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多年来坚持走访调查、公布模拟画像并广泛征集线索。2025年,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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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根据张维平的供述,警方核实了几乎所有的细节。对有可能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都进行了排查,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梅姨”是否存在。
“梅姨”的踪迹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便是此次落网。“梅姨”为何长期没有影踪?申军良的代理律师刘长曾参与“张维平拐卖儿童案”的二审。他分析认为,可能是因为“梅姨”太过“普通”,导致人们根本想象不出她是罪犯。
刘长介绍:“庭审中,张维平讲过他怎么认识的‘梅姨’,包括每一次作案后,通过‘梅姨’介绍转卖小孩。‘梅姨’既给人介绍小孩‘抱养’,也给人介绍对象。从张维平的描绘来看,‘梅姨’可能并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甚至有可能认为自己在做某种好事。”
刘长还表示,这些被拐儿童的案件多发生于20多年前,且案发的地点都是工厂、出租房等流动人口特别密集的地方,作案留下的痕迹特别少。受当年技术手段等条件的限制,警方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准确找到“梅姨”,确实会面临很多困难。
刘长分析,“梅姨”涉嫌拐卖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梅姨”的行为符合本案的行为要件,视情节可能面临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最高可能被判处死刑。
综合:@南方日报、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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