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农业经营主体带农增收大有可为

  【光明论坛】

  作者:任梅(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教授)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入爬坡过坎、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凸显了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体系中的核心支撑作用,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指引。

  当前,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强农兴村”的中坚力量,发展成效显著。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累计培育家庭农场接近400万个,农民合作社超过200万家,111.1万个社会化服务主体连接小农户近9300万户,年服务面积超22.9亿亩次,联农带农服务网络不断织密,有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电商蓬勃发展,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不断创新高,有效打通了产销通道、拓宽了农民增收路径。此外,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业也实现可喜增长。总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农增收的动能不断释放,已成为乡村发展的新亮点。

  未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若要在带农增收中大有作为,应跳出传统合作的路径依赖,进一步提升小农户之间的联结效能,实现与小农户从浅层合作向深度共生转型,以机制创新破解发展瓶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筑牢根基。

  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在于构建能够让小农户共享增值收益、形成稳定预期的联农带农命运共同体。当前,部分合作仍停留在“买原粮、卖初级品”的浅层交易阶段,契约关系较为松散。这种缺乏深度利益联结的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联农带农效能的充分释放,推动其从购销关系向共生关系跃升成为必然要求。

  为此,一方面,应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底收益加按股分红”、盈余返还、订单履约保证金等制度设计,将小农户深度嵌入加工、流通等增值环节,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成为可操作的商业准则。比如,湖北汉川湖香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保底收购+溢价分红”模式,使得订单种植小农户每亩增收270元,是探索利益共享机制的有益尝试。另一方面,也应鼓励龙头企业打破组织边界,发挥产业链引领作用,在资金、技术、品牌的共建共享中,将分散的农户纳入现代产业体系。

  此外,小农户在资本、技术、信息上存在天然短板,容易被固化在农业产业链低端的位置上。而部分合作社囿于传统产加销业务,在电商、休闲农业等新业态领域拓展乏力,难以成为联农带农的有效载体。破解此难题,关键在于推动两类主体的协同转型。具体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加快数字化转型与业态延伸,打造为小农户赋能的产业平台;小农户则需借助农业社会化服务纽带,通过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组织化程度,主动对接标准化生产与品牌营销体系。诸如搭建县域全链条服务平台、运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实现规模化连片托管服务、通过数字化溯源对接高端市场等方式,在现代技术嵌入与市场分工深化中,实现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能力互补与价值共创,使小农户在产业链中确立增收支点,由被动依附者转化为能动参与者。

  带农增收提质增效,有赖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力,构建精准高效、闭环衔接、对小农户友好的联农带农机制。一是健全多元协同机制,拓展服务广度深度。借力各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供的全链条、一站式服务,把握小农户生产需求和经营特点,发挥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身优势,夯实联农带农基础。二是推广应用数字技术,降低小农户融入的技术门槛。顺应数字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的大势,以数字化改造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让小农户便捷运用先进技术,搭上智慧农业发展快车。三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提升联农带农规范化水平。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与合同示范文本,强化生产和管理流程规范,有力带动小农户学技术、拓销路、共享产业增值收益,筑牢乡村振兴增收根基。

  夯实联农带农长效机制,还需构建多层次、可落地的政策环境,让农业经营主体有动力、有能力、有底气带动小农户共同增收。在激励导向层面,应推动扶持政策由普惠转向与联农带农成效挂钩,让“多带农、多受益”成为政策风向标;在要素支撑层面,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确权颁证与动态评估,使沉睡资源转化为流动资本;在风险兜底层面,扩大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覆盖面,有效抵御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确保农业经营主体持续联农带农增收的动力不中断。

  《光明日报》(2026年03月18日 02版)

[ 责任编辑:王若昕 ]
您此时的心情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

点击右上角QQ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