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陆女士三次前往泰康拜博口腔医院补牙,就诊期间,她明确告知医生,需要打磨修整的是右上三号位置、曾出现崩坏的虎牙边缘。可治疗结束回家后,陆女士总觉得补过的牙齿持续酸疼,仔细核对后才发现,医生竟然磨错了牙齿位置。

陆女士反映情况后,泰康拜博口腔医院始终没有积极回应,直到她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后,院方才安排了医生为她复诊。
陆女士透露,这位复诊的医生仅仅出现了十分钟,对她的牙做了一些检查后,对她说:“疼是你自己的想象,你回去忍一忍它就好了”。并对陆女士称,因为她的投诉,所有医生都不愿意接诊,怕惹上纠纷。

2月12日陆女士前往医院,要求调取自己的就诊病历,院方竟直接报警。
陆女士说,在等待警察到达之前,院方人员指责她“有病”“欠骂”。

2月26日,陆女士再次前往医院调取病历记录,在预约接待室无意间看到,医院的电脑系统搜索栏里,自己的姓名下方赫然标注了“有精神病史,请拒绝接诊”的字样。

结合此前的种种遭遇,陆女士认为,院方此举是针对她维权行为的蓄意报复,而且她担心,被院方冠以这类不当标记的患者,很可能不止她一人。
3月2日院方负责人主动找陆女士协商,当场信誓旦旦地表示,系统里“精神病患者”的不当备注已经被删除,但陆女士随后致电医院尝试挂号,却依然被拒。
对于这一标注,院方书面回复称,系同期接待多位患者期间,工作人员在信息录入过程中出现疏忽,导致备注信息出现偏差。目前院方已完成相关信息的更正,对涉事责任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并已向陆女士当面致歉。同时,院方表示,愿意全额退还陆女士本次治疗的全部费用,并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但陆女士对此解释并不认可,双方仍未就此事达成一致。
针对此事,律师明确表示,院方在系统内标注陆女士为精神病患者,无论该内容是对外公开、还是仅用于内部管理,其行为本质没有区别,均已侵犯了陆女士的名誉权。

律师同时明确,涉事口腔医院的相关行为,不仅要承担《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侵权责任,其行为也违背了医疗行业的职业准则,理应受到行业的谴责与相应处罚。
记者丨吴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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