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什么是儿童友好?有娃家庭将迎来哪些变化?来看一组解读。
从“城市建试点”转向“全社会建机制”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此前,我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意见》将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魏义方表示,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在覆盖范围上,面向城乡全体儿童,将儿童友好理念由城市向农村地区延伸。
空间建设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

《意见》提出,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意见》还提出,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增补儿童运动、游乐、休憩、校外实践等场所和设施,推动城乡社区和城市公园设置必要的儿童游憩活动设施。魏义方介绍,利用街头转角等空间,优先嵌入儿童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见缝插绿”建设儿童身边的小游园、小微绿地等,广大家长将拥有更多放心、安心的“遛娃”好去处。
公共服务儿童优先更优质普惠

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意见》明确,要让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可及、更为优质普惠。比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引导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将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
儿童及其家庭还将享受哪些优惠?
出行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通通学公交;鼓励引导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先响应乘客携带婴幼儿出行需求;铁路、航空公司对婴幼儿及其看护人提供优先检票、优先登乘服务;鼓励航空公司推出家庭优惠套票服务产品和无成人陪伴儿童陪护服务。此外,《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魏义方介绍,通过办好儿童“关键小事”,努力让儿童及其家庭看得见变化、摸得着实惠、感受得到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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