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人送黑发人,
这个是我精神最大的打击。
一下子就垮下来了,
脑袋像一团乱麻。”

2024年,81岁的王老伯经历了人生中最沉重的一击——他的独生女儿因癌症去世。留给他的,是两个尚未成年的外孙女。
两个“上海囡”,却无“监护人”
两个小女孩都是外籍,从小跟着王老伯在上海长大。在他的眼里,她们就是正宗“上海囡”。但随着女儿去世,一个现实问题摆在眼前:孩子的护照即将到期,续签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办理。

但谁来当这个监护人?
孩子的生母已经离世,生父身份自始至终缺失。王老伯四处求助,最终在徐汇区检察院的支持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成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2025年9月2日,徐汇法院通过“涉未成年人绿色通道”,仅用5天时间作出裁定:指定81岁的王老伯为两个外孙女的监护人。监护权尘埃落定。但检察官的心,却没放下。
“在我之后,以后谁来监护她们?”
81岁的监护人,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被照顾的人。
王老伯每月有1万元退休金,但在上海租房就要6800元。他的老伴在女儿去世后不久也离世了,家里一连串的变故让他的身体迅速垮掉:“眼睛一年前还可以,后来哭瞎了一只。”
而两个孩子的学费,一学期就要8万元。
更让人揪心的是,王老伯的女儿生前做生意欠下不少债务,老人为了还债,卖掉了上海唯一的房子。积蓄所剩无几,靠亲友借款勉强维持日常。
“我这个年龄,我也不知道能够坚持多久。”王老伯说,“担心也没用,这把年纪了,也无能为力了。”


意定监护:给自己一个“信任状”
2026年1月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徐汇区也随即制定了了一份工作指引,明确了意定监护和公职监护的具体操作流程。
简单来说,“意定监护”就是趁着自己清醒的时候,提前选一个你信任的人,签下合同,公证生效。 万一你失去行为能力,这个人就可以替你签字、处理财产、安排生活、甚至决定医疗方案。
“它是一个预防性措施。”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奕轩说,“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很多事务会卡住,财产处理、学籍事务、医疗决策,都动不了。”
春节后,检察官再次来到王老伯家。
孩子还在上学,老人还在找那个“愿意接手的人”。他说:“只要能对孩子好,我都尽力。”
检察官告诉他:只要他愿意,相关部门会一直跟进,让这份托付落得了地,收得到回响。
转自 | 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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