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宠物
逐渐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但宠物在上镜过程中
开了美颜
消费者收到宠物
发现货不对板该怎么办?
近日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毛阳人民法庭
“雨林调解工作室”
成功调解一起
网络宠物买卖合同纠纷
通过线上三方沟通模式
化解异地矛盾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
2026年3月2日,原告杨某通过网络向某宠物店购买一只宠物猫,支付购猫款1300元及运费782元,收到宠物猫后,杨某认为实际猫咪与双方约定样貌差异较大,并非同一只,遂提出退款。但宠物店实际经营者李某拒不承认、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杨某将被告诉至五指山法院毛阳法庭。
收案后,“雨林调解工作室”核查发现,纠纷核心是李某用美颜相机拍摄宠物猫,导致“卖家秀”与“买家秀”差异明显。李某辩称,美颜展示是行业惯例,不应退款。
该案还存在调解难点:被告工商登记在五指山本地,实际经营在外省,且原被告均在外省,线下调解成本高、效率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工作室搭建“原告—法院—被告”三方微信沟通群,线上开展调解。调解人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案释法,明确李某过度美颜展示宠物猫构成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同时比对“卖家秀”与“买家秀”,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调解工作室耐心调解与法律宣讲,被告李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明确表示其过度使用美颜相机展示宠物猫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违背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并承诺今后经营中将如实展示商品,诚信经营。
随后,李某全额退还杨某购猫款及运费共计2082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综合: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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