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宾二大队在辖区良江镇桥贵村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一名心存侥幸的驾驶人因隔夜醉驾被当场查获,同行人员“喝粥解酒”的荒唐言论,让执勤民警哭笑不得。
当日9时17分许,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驶入整治路段,民警随即对驾驶人熊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31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熊某供述,其前一晚参加家庭聚餐,其间饮用5、6瓶啤酒,直至深夜11点多才结束。次日清晨,熊某自认为经过一夜休息已完全“酒醒”,便驾车接送家人前往来宾市区参加喜宴。尽管车上同行乘客中,有一人持有驾驶证且全程未饮酒,但熊某依旧无视安全,执意自己驾驶车辆。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熊某于2018年曾在同一路段因酒驾被查处,却始终未汲取教训。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据车上一名乘客称,出发前曾叮嘱熊某喝一碗粥,声称喝粥便能躲避酒精检测,这一毫无科学依据的说法,让民警既无奈又好气。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熊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涉案机动车的处罚,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办理中,熊某也将为自己的侥幸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面对面”普法】
人醒≠酒醒
酒精在人体代谢时间约10—12小时,个体差异大,前一晚喝酒、第二天开车,仍极有可能构成酒驾醉驾。
隔夜酒也是酒,侥幸必被查
只要血液、呼气中酒精含量达标,无论“隔多久、喝多少、醒没醒”,一律依法认定。
不存在“解酒偏方”
喝粥、喝水、浓茶、咖啡、口香糖等,均不能快速分解酒精,只会自欺欺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安出行、平安回家。
转自:来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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