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GB 48001—2026)发布,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关注的车门把手样式和操作相关问题,上述“要求”明确,每个车门(不含背门)必须配备机械释放外把手。同时,车门内把手需配备永久性图形标识,避免出现“找不到、看不清、打不开”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快速发展,隐藏式、电动式门把手成为主流设计,在提升外观与风阻性能的同时,也暴露出断电失效、碰撞后无法开启、操作空间不足、识别困难等安全隐患,尤其在动力电池热失控、安全约束装置触发等极端场景下,电子系统失效可能直接影响乘员逃生与救援效率。
在车门外把手方面,标准强制要求每个车门(不含背门)必须配备机械释放外把手,确保在不可逆约束装置失效、动力电池热失控等事故后,即便车辆断电,仍可通过机械方式单次或重复动作开启车门;同时明确外把手需处于规定可及区域,操作空间满足法定尺寸要求,强度上需承受不小于500牛的外力而不失效,试验后仍能正常开启。
针对车门内把手,标准同样要求每个车门至少配备一个独立机械释放内把手,操作任一内把手均可独立开启对应车门,不受其他系统影响。内把手安装位置需直观可见、无构件遮挡,且靠近车门边缘,纵向中心需落在乘员座椅R点前方150毫米至上方0至680毫米区域内,确保紧急情况下快速触达。
为提升识别性,内把手需配备永久性图形标识,图形尺寸至少为10mm×7mm,文字标识高度不小于6毫米,从设计源头解决“找不到、看不清、打不开”的问题。强度方面,内把手需承受不小于50牛外力不脱落,试验后仍能正常解锁。
标准还设置了合理过渡期,自2027年1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辆须全面符合要求;已获批准的车型,自2029年1月1日起须达标。
业内人士指出,标准的制定全面提升了车门把手的安全性能,对于引导和规范车门把手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强化人员应急逃生与安全救援能力、筑牢消费者生命安全防线、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综合:新华社、工信微报、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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