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法律给予犯罪分子的改过自新机会,但这份宽容绝非免责的“保护伞”。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即将届满时,再次铤而走险盗窃超市财物,最终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这段公共视频记录下了2025年6月7日凌晨3点多, 发生在顺义区某村生活超市的盗窃画面。 公共视频显示,一名男子趁超市闭店后,悄悄翻越窗户进入店内,径直走向收银台,熟练地打开收银机盗取现金,随后又搜罗了收银台附近几十盒不同品牌的香烟,整个作案过程仅持续了三四分钟 。


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令人意外的是,这名窃贼不仅是超市老板儿子的熟人,更是一名处于缓刑考验期内的罪犯。
据检察官介绍,张某的父母已为其退赔了前次犯罪的损失并缴纳了罚金,缓刑期间张某也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但他仍觉得收入不够花销。案发前一天,张某还曾与超市老板的儿子一同吃饭,离开后因“没有钱买烟抽”的念头,竟临时起意返回超市实施盗窃。

经查,张某在超市内盗窃现金1000余元以及价值7000余元的香烟。更严重的是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在犯罪,依法应当 撤销缓刑,与本次犯罪数罪并罚。最终,张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记者:江帆 摄像:吴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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