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午出门,南京城一幅银装素裹的景象映入眼帘,早晨上班的上学的市民发现雪后上冻异常的滑。上午@扬子晚报 记者从明基医院了解到,一个上午接诊摔倒或者撞伤的患者数十起。然而有人问,上班路上滑道受伤撞伤算不算工伤?法律界人士认为,单纯讲上班摔伤撞伤是否属于工伤还真不一定,要符合几个要素。
上午10点多钟,记者来到明基医院急诊中心,大厅预诊台前,有三人在排队测血压,他们是骑车撞在一起的,一名女子面部擦伤,还有一名男子说摔倒后胸口疼,护士正在给他测血压。据了解,截至到上午10点半,因摔伤撞伤前来就诊的患者不下二三十人,好在伤情都不严重。从现场谈论中,有的说自己是骑车上班路上自己摔伤的,有的说自己是上班路上被汽车撞的,这些情形能获工伤赔偿吗?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周爱荣律师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除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还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就下雪天滑倒或跟滑倒相关的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第一种情形,如果上下班途中,因下雪路滑自己不慎滑倒受伤,通常不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工伤认定条件。若能证明滑倒是由第三方原因导致,且自身无主要责任,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需提供相关证据;第二种情形,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下雪路滑不慎滑倒受伤,且与工作原因相关(如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在工作区域内的必经通道等),一般认定为工伤。例如,快递员在送货途中因雪天路滑摔倒、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因积雪未及时清理而滑倒等情形,通常可认定为工伤。第三种情形,如果是在因工外出期间,下雪滑倒受伤,一般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总之:下雪天滑倒受伤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包括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是否因工作原因受伤,以及在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等。建议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陈卓律师认为,除了“非本人主要责任”,“上下班途中”的法定界定是有明确标准的,并不是指只要上下班途中都可以认定。根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因此,“上下班途中”要符合:如正常通勤往返工作地与居住地;在合理时段内往返;还有合理的路线,例如: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往返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进行往返,或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比如顺路接送子女、顺路采购生活物资)。此外,事故还需属于法定交通事故范畴。不是所有“上下班途中”的意外,都能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突发疾病、被人故意伤害等情况,不属于法定事故类型,即使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也不能认定为工伤。(记者 任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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