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高风险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将会对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形成严峻威胁。近日,济南市中公安分局多警种联动、多点出击,在辖区内连续查处多起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先后在超市、民宅等地查获各类烟花爆竹超320箱,李某、刘某等多名涉案人员被依法采取行政处罚。
1月12日,济南市中公安分局党家派出所联合办事处应急部门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辖区一超市内存在售卖烟花爆竹情况,遂对其住处进行检查,并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68箱。嫌疑人李某(化名)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1月14日,济南市中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陡沟派出所在辖区居民刘某(化名)家中发现其储存各类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各类烟花爆竹共计73箱。

嫌疑人刘某如实供述其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现刘某已被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民警在辖区另一处农宅内,抓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嫌疑人王某某,在其住处的东屋及西屋内查获各类烟花、鞭炮等共计180余箱。该农宅周围为村民居住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同样面临处罚。1月7日下午,家住十六里河派出所辖区的许某在其住所附近一处未完工的工地空地处,带未成年孩子燃放二踢脚等爆竹,被民警查获。据了解,警方给予其罚款等行政处罚。

转自:新黄河客户端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