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倔脾气”爷叔
被尼龙绳绑在轮椅上
凌晨从敬老院6楼溜到1楼
掏出打火机点燃绳子后
不幸离世
家属一纸诉状
将敬老院告上法庭
这场悲剧要从2025年2月12日说起,当晚凌晨2点,老刘在房间里大吼大叫,执意要起床。护理员孙某正忙着照顾其他老人,劝说他再睡一会儿,但是老刘始终不情愿待在房间内。
无奈之下,孙某在凌晨3点帮老刘穿好衣服,推到6楼大厅。由于害怕行动不便的老刘摔倒,孙某找了根尼龙绳,从老刘腋下穿过,绑在轮椅靠背后面。
然而,令人没料到的是,老刘竟自己操控着轮椅,乘着电梯下到一楼大厅。当晚3点25分,想要摆脱绳子束缚、重获自由的老刘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腰腹部的固定绳。绳子烧断后,着火的一端垂到轮椅两侧,瞬间引燃右侧轮胎。
图片由AI生成
着火后,老刘一边挪动轮椅到大门外,一边灭火,他将着火的垫子移开,用垫子拍打灭火,期间未有站立或者呼救的动作。然而,火势越来越大,火焰在3点36分烧到老刘身上,他从轮椅上滑落,整个过程没有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在场。
直到凌晨4点17分,警车呼啸而至,老刘早已身亡。
老刘的兄弟
将敬老院告上法庭
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共计198万余元
还要求赔偿5万元律师费
据了解,老刘有4级残疾证,左腿跛脚。2024年12月在敬老院摔了一跤,头上摔了一个洞、五根肋骨骨折和一根锁骨骨折,刚刚养好。
家属认为,用易燃尼龙绳代替规范束缚带,不仅没起到保护作用,反而成了“夺命绳”;凌晨3点把行动不便的老人独自丢在护理区,既没派人看管,也没发现老人自行下楼,看护严重缺位。
事发后,敬老院先垫付了25万元处理老刘的身后事,但双方对责任划分争执不下,只能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后查明,事发前一天晚上,他还在敬老院走廊抽烟,护理员劝阻时,他甚至还凶了对方。而老人能拿到打火机、独自操控轮椅下楼,也说明他具备一定的行动和判断能力。
一审法院认为,老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点火烧绳的危险性,自身需承担主要责任。但敬老院的过错也不容回避:明知老刘有吸烟习惯,且刚因骨折出院不久,却仅用固定绳约束,还放任老刘脱离看管范围,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最终,一审法院判令敬老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0多万元,扣除已垫付的25万元,还需赔偿35万多元。
家属不服
提起上诉
坚称敬老院的多重过错
才是死亡的直接原因
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敬老院的看管疏忽,和老刘自主点火的行为相比,对损害后果的因果关联程度更低。
综合自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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