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海关所属太原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入境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的旅客的托运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关员开箱查验,发现该名旅客行李箱内有大麻药油一瓶,含量为20毫升。这瓶药油的包装上有明显的大麻叶标识。经取样送检,检出四氢大麻酚等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大麻及其制品属于毒品,寄递、携带、吸食均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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