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补报年度报告”“信用修复”等名义向经营主体索要费用,实施诈骗。
对此,该厅提醒经营主体注意,所有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要求转账、付费的行为均属诈骗,请经营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
主要包括这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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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直接联系经营主体索要费用外,他们还会伪造所谓的“企业年报申报平台”或“信用修复中心”,通过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年度报告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不法分子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引诱经营主体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此外,还有自称“第三方中介机构”也会主动联系经营主体,声称可代为办理年报申报等业务,通过诱导签订协议收取费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主体公示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任何“中介服务费”或“加急处理费”。
如有疑问,经营主体应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切勿轻信陌生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泄露企业及个人信息。(宁夏日报记者:陶涛)
转自:宁夏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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