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明确上海将建立公共收入监管账户制度。“公共收入应当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将有助于让每一分钱都在业主的眼皮子底下流转。
小区公共收益是指小区公共收入扣除法定税收、能耗、人工等管理成本后获得的收益,公共收入具体包括小区的临时停车收入、各类广告收入、小区共有房屋租金等。
过去,许多小区的公共收益管理处于“物业收钱、物业存钱、物业分钱”的状态。新规对公共收益的入账、使用和公示提出了刚性要求,且前期物业不得参与公共收益分成。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机构需要每季度末对公共收益进行结算,并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公示收支情况。
公示位置也有明确规定,需要张贴于小区管理处、公告栏、每个门牌幢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这些公示表及明细账目还需留存在小区管理处备查,接受业主、街镇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若未按规定公布账目或及时入账,将面临信用记分处理。这体现了上海将公共收益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的决心。
根据规定,公共收益在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经费、物业代理记账及审计费用、维护费用外,还新增了用于房屋安全保险、聘请业主委员会秘书等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合法支出。
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充比例应当高于50%。这一规定保障了小区“养老钱”的稳定来源。
新规一出,今年4月起,住宅小区的每一部电梯、每一个车位、每一块广告牌产生的收益,都将成为业主们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了的“明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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