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经济的特点,成为众多市民出行的重要工具。然而,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一些不当的使用和停放习惯,如同埋在身边的“不定时炸弹”。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务必了解并遵守以下安全准则,切勿让便捷变成隐患。

电动自行车可以进楼入户吗?
不可以。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极易引燃室内易燃可燃物品,导致火势蔓延;且燃烧时会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这些浓烟会迅速沿着疏散走道、楼梯间扩散,严重影响居民疏散逃生,极易引发重大事故。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请牢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坚决不进楼、不入户!

电动自行车可以“飞线充电”吗?
不可以。
长期裸露在外的电线,容易受到风吹日晒雨淋而老化,悬挂在空中或与地板、墙壁摩擦,可能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在天气突变等情况下,风险成倍增加。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可以向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请牢记:充电莫要图一时方便,“飞线”实则是“导火线”。

可以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吗?
不可以。
更换大功率电池、加装音响、改装灯光等行为,都会改变原车的电气线路设计,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运转,从而引发短路自燃。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三)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四)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拼装、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请牢记:原装配置最安全,切勿私自拆卸、改装车辆及电池。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行为,并对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每一份对规则的遵守,都是对生命的负责!
素材:江苏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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