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定,正式授予同心县第二中学七年级学生李佳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万元现金奖励,表彰其冰湖勇救落水男童的英勇事迹。
2025年12月6日15时许,一名4岁男童在同心县豫海湖冰面玩耍时,因冰层破裂不慎落水,情况十分危急。途经此处的13岁女生李佳婷见状挺身而出,在接过群众递来的塑料管后,匍匐靠近冰窟,一边轻声安抚男童情绪,一边努力递送管子实施救援。
施救过程中,冰面再次破裂,李佳婷不慎落水,但她始终紧抓救援绳子,最终被岸边群众协力拉回安全区域。她的勇敢举动为消防部门后续专业救援赢得宝贵时间,男童最终被成功救起。

据悉,李佳婷系同心县第二中学七年级学生。12月8日,同心县委和县政府专程上门看望慰问,为李佳婷送上1万元慰问金。同心县人民医院同步为她颁发“终身免费体检”奖牌,她还被学校评为校级“见义勇为美德好少年”。

事发后,同心县公安局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现场勘查、走访群众、调取影像资料及与当事人核实,确认李佳婷与被救男童无亲属关系,不负有法定或特定义务,其行为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认定标准。
同心县人民政府经专题会议研究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并于12月17日至23日依法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下一步,同心县将按程序推荐李佳婷参评更高层次的见义勇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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