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公安分局接到一起
特殊的报警电话:
“喂,110吗?
我要举报我自己无证驾驶”
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出警
14分钟后
在红山区三道东街与维信路交叉路口
截停张某某驾驶的蒙D2**ZV号轿车
车窗摇下后
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某的回答令人意外:
“压力太大,就想进去待几天”
经查,张某某确系无证驾驶
所驾车辆为向朋友所借
鉴于其行为
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
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最终
张某某“如愿”走进拘留所
只是这15天的拘留生活是否如他预想般
能缓解压力
恐怕只剩追悔莫及

交警提醒:
法律不是儿戏
交通安全更容不得侥幸与任性
无证驾驶不仅危及自身与他人安全
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遵守交规
平安出行
别拿生命和法律当“体验游戏”!
转自:红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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