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成都8县市陆续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对本区域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进行优化调整。《通告》显示,在成都8县市划定的限制燃放区域内,市民群众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这四天燃放烟花爆竹。
本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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