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12月26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吉林省边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
据了解,2025年12月4日,《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从三方面解读《条例》:
修订背景方面,吉林边境线长、地缘特殊,原《条例》自1993年实施经两次修改后,已难以适配新形势。此次修订旨在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等上位法要求,回应边贸旅游发展、人员物资流动扩大等管理新需求,固化推广边境治理新模式经验。
起草过程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立法”原则,通过高位统筹部署、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形成草案审议稿,凝聚各方共识,保障《条例》务实管用。
核心内容聚焦“安全防控、治理效能、民生保障、执法规范”四大板块:一是健全治理体系,确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原则,细化多部门职责及基层配合义务,强化协作联动;二是严守国界底线,规范国界设施、通视道及界江(湖)、边境前沿地带管理,防范非法越界、违规操控无人机等风险;三是聚焦民生振兴,推动边境管理与经济发展融合,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凝聚守边护边共识;四是完善法律责任,明确梯度化处罚标准,衔接上位法规定,规范执法主体与权限。
下一步,吉林将把《条例》宣传贯彻作为重点,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全方位普法,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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