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芜湖市委批准,芜湖市纪委监委对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三级调研员姚有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姚有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他人旅游、娱乐活动安排;以权谋私,大搞官商勾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姚有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芜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姚有根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转自: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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