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区46岁独居女子蒋女士12月14日因病离世,她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在没有监护人和继承人的情况下,其遗产依法将由民政部门接收。其远房表弟吴先生希望用遗产为她购置墓地并举办追思会,但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该支出需在合理范围内且具体标准需经法院审理确定。
12月21日,上海虹口发布通报,称相关善后工作正稳步推进,全力守护逝者尊严、保障相关权益。蒋女士所在居委已与蒋女士生前单位、远亲联系,所在居委将在与相关方充分协商基础上作妥善安排,预计12月底前举行告别仪式,送逝者安详最后一程。经初步核查,蒋女士暂无法定继承人。
12月22日,居委会将向法院申请确认遗产管理人,法院已表示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当天受理立案。后续若区民政局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将依法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经法定程序后,将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让温暖得以延续。

此前报道:
上海一位46岁独身女子的“身后事”处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报道,虹口区46岁的蒋女士因突发脑溢血于今年10月入院,远亲吴先生与其公司共同垫付了医药费,但她最终于12月14日离世。

蒋女士父母早逝、未婚未育,身边无近亲属。其生前好友及吴先生希望用她的遗产为她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并提出疑问“为何无法用遗产购买墓地”。

于是有网友“脑补”民政部门可以直接把逝者的财产“收归国有”,不少网友质疑这是“与民争利”,甚至有人对民政部门处理遗产的动机产生猜测……
据最新消息,虹口民政部门已经协同公证处,在居委会联席沟通,紧急启动了合法继承人的调查,并对遗产进行保管封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蒋女士的遗产若经法院判定属此类情形,民政部门将有权接收其遗产,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并非“与民争利”,而是为明确财产归属、处理遗留债权债务而设立的制度安排。
综合: @上海虹口、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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