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吴忠市同心县第二中学七年级学生李佳婷冰湖勇救落水男童的事迹引发社会各界关注。12月16日,同心县公安局将李佳婷主要事迹及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予以公示。
具体公示如下: 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基层推荐、多部门联合调查核实及同心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57次专题会议研究,确认李佳婷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现将李佳婷主要事迹及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央广网记者 吴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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